四川新闻网雅安11月14日讯(林亨琼)近日,名山区检察院召开了第二届第六次检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案标准实施办法(试行)》、《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检委会工作要求及规范化文件的制定规则,全面提升区检察院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明确检委会会议的议事范围。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及检察官办案实际,相应的增加或删除了旧规定中的检委会审议议题的类型,严格控制检委会议案范围,保障检委会机制有效、高效运行,充分发挥检察官独立办案能力,防止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随意提起检委会审议,试图推卸责任、转嫁风险。 二是明确不同类别的议题提请程序。按照案件、事项两个大的类别分别规范提请程序、提请文书等,严格确定程序规范,防止案件、通报、报告、文件等不同类别议题的程序混乱。另外,对于案件的提请程序增加了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前置程序;对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的案件,还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讨论,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三是根据工作最新情况,调整表决方式。以往表决可采用口头或手势两种方式,但由于目前启用了检委会子系统,故规定检委会委员表决直接在检委会子系统中进行线上操作,不再采用传统的方式。 四是强化检委会办事机构作用发挥。明确检委会办事机构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和事项材料、规范性文件提出实体性审查意见,并对检委会讨论决定事项进行督办,切实提高检委会议事议案的质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