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3月29日讯(王艳婷 文/图)近日,荥经县人民法院龙苍沟法庭在审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责令出庭作证的两名证人当庭签署了《证人如实作证保证书》。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实施后,该院首例证人签署《证人如实作证保证书》。 新实施的民诉法解释对证人签署如实作证保证书的有关程序和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规定。该院结合实际,设计、制作了《证人如实作证保证书》,并应用到实际审判工作中。 实践中发现,通过责令证人签署保证书,使证人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如实作证的义务及作伪证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对证人起到约束和威慑作用,增强了证人的责任意识。证人在签署保证书以后,出庭作证时态度更加庄重,言辞更加谨慎,起到了促进证人如实作证的作用。对法官审理案件、查清事实起到了很大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