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委《关于建立健全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日前,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全市市、县区9个地震工作机构全部更名为“防震减灾局”。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9个地震工作机构成立于1971年,经过30多年的变迁,名称不一致、机构不统一、职责不明确,有的还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存在兼职从事防震减灾工作的状况,制约了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提出了“防震减灾工作”这个新概念,原“地震工作”的说法已经不适应“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的需要。为此,根据省编委相关文件精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反复研究决定,雅安市地震局更名为“雅安市防震减灾局”,各县区地震办也相应更名为“某某县(区)防震减灾局”,作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单设,并分别核定了市、县区防震减灾局编制,统一职责、名称和性质,以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
记者 黄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