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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区本月底全面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

来源:天府早报 时间:2008-04-09

  成都市区本月底全面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

  昨(7)日,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就终止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该发言人称,截至2008年1月中旬,已有1210辆人力客运三轮车的车主和踏车工办理了终止营运领取补偿金手续。

  成都市政府重申,城区终止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的决定不会改变,今后也不会在城区发展人力客运三轮车。在2008年4月30日前结束终止工作,逾期仍不签订协议的,将不再给予补偿,不再回购车辆,并视为三轮车主及踏车工自动放弃了自己应享有的权利。

  为什么要终止人力三轮车?

  问:成都市政府为什么要在城区终止人力客运三轮车的营运?

答:由于人力客运三轮车体积较大,占用道路面积较大,运载量小,速度慢,挤占了有限的道路交通资源。成都市政府决定在城区终止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是维护城区市容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大措施,是提升城市文明和现代化城市形象的重要手段,符合城市建设的发展趋势。

  问:终止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成都市政府为了广大市民平等享受道路交通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规章的规定,作出了撤回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的行政许可,终止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的决定,是合法的。

    对三轮车客运队如何处理?

  问:青羊区大部分、武侯区的全部客运三轮车的产权属两个区的三轮车客运队所有,对这部分三轮车将做如何处理?

  答:对租赁青羊区、武侯区三轮车客运队公车的持证踏车工,因与两个区签订的《人力客运三轮车租赁协议书》的租赁期限已届满,其租赁关系已终止,根据《通告》规定,租赁期限亦不能延续,为确保青羊区、武侯区三轮车客运队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两个区的三轮车客运队将向前有租赁关系的踏车工发出书面通知,依法收回产权,并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对前有租赁关系的三轮车踏车工,两个区考虑到在收回产权后踏车工的实际困难,也将给予一定的补偿。

  问:对人力客运三轮车上路行驶的将如何处理?

答:目前成都市已于2007年12月31日撤回了营运许可和注销了三轮车牌照,终止了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的营运资格,人力客运三轮车再上路行驶的,属非法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车辆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三轮车怎么补偿?

  问:对终止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的补偿安置情况是怎样的?

答:补偿标准是:1、收回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权的按每辆4.93万元的标准补偿,同时按每辆2300元的标准回收人力客运三轮车(武汉市车主补偿11120元,车辆回购200元;南京市车主补偿6160元,车辆回购2000元;宁波市车主补偿13500元,车辆回购500元);2、出台了一系列补偿安置政策,如失业救济救助,对车主和踏车工在规定时间前办结终止营运手续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转岗期间生活补助奖2079元/人;对在规定的终止营运时间之前主动办理终止手续的,还分别给予1.2万元和6000元的奖励。

  问:目前终止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的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答:截至2008年1月中旬,已有1210辆人力客运三轮车的车主和踏车工主动办理了终止营运领取补偿金手续,但现有少数人听信不实谣言,尚在等待和观望。我们希望这些车主和踏车工尽快办理。

  成都市政府决定将在2008年4月30日前结束终止工作,逾期仍不签订协议的,将不再给予补偿,不再回购车辆,并视为三轮车主及踏车工自动放弃了自己应享有的权利。

早报记者何娇娇

编辑:陆文伦